服务热线

18868446913

杭州公司注册误区:公司当时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认缴制,实收资本为0元,因此股权转让时可以0元转让!
来源:  作者:杭州公司注册  发布时间:2020-09-29  浏览:


杭州公司注册误区:公司当时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认缴制,实收资本为0元,因此股权转让时可以0元转让!

一、股权转让2点提醒

公司当时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认缴制,实收资本为0元,因此股权转让时可以0元转让!

提醒一:以上认识是错误的,必须纠正这个误区。

当时股东实缴为0元,只是代表财产转让的原值为0元,并不代表财产转让的收入就可以是0元,若是你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则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税局照样给你核定转让价格。

提醒二:自然人股权0元转让,并不代表0元个税!

二、参考案例

王总有个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注册资金1000万元,全部属于认缴,也就是实收资本0元。

经过2年经营,截止目前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也就是净资产1000万元。

现在要股权转让给刘总,股东决议中标明的转让价格0元。

请问:

是否需要缴纳股权转让个税?印花税如何计算?

股权转让个税、印花税

1、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000万元*100%=1000万元

2、因此核定股权转让收入=1000万元

3、股权转让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时的原值和合理费用)*20%=(1000-0)*20%=200万元

4、转让人和受让人分别缴纳股权转让的印花税=1000*0.05%=5000元

三、参考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第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德首财务(www.hzcdcs.com)杭州代理记账,财务管理,申报纳税,税务筹划为主,并提供杭州注册公司、变更、注销等,同时为客户提供杭州商标注册,出具质检报告,淘宝商城入驻等代理服务,作为专业杭州代理记账杭州税务筹划公司,德首凭借扎实的工商财税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目前服务近家中小企业,业务遍布杭州各个区域,是中小企业工商、财会综合性服务公司。



售后服务
  • 扫一扫关注我们

  • 扫一扫加为好友

服务热线:18868446913

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

© 2021-2024 德首 All Rights Reserved.XML 网站地图浙ICP备16042063号-3专注:杭州注册公司杭州代理记账杭州商标注册